近日,陜西西安。男子張某和妻子李某2004年相識,2007年登記結婚,婚后先后生育兩女。起初二人感情尚可,后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爭吵,致夫妻感情不和,2018年分居至今。張某遂訴至法院,要求離婚,請求法院判決女兒由自己撫養(yǎng),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張某稱,李某性格強勢且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孩子。此外,張某認為案涉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,應依法平均分割。李某則認為案涉房產系父母全額出資購買贈予自己,應屬其個人財產。最終,灞橋區(qū)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,判兩人離婚,兩女兒分別兩人分別撫養(yǎng),駁回張某其他訴訟請求。
官方微信
官方微博
今日頭條
川公網安備51019002004313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