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子”的篆字,像襁褓中的嬰兒,本指幼兒,包括男女,后為子女的通稱?!墩撜Z·公冶長》所謂“以其子妻之”“以其兄之子妻之”,其中的“子”,無疑均指女性。
在秦漢之后,“子”就專指兒子了。在社交中,稱自己的兒子,用謙稱“犬子”“孽子”“不肖子”;稱對方的兒子,用敬稱“令子”“賢子”“良子”等。“男”,古代對兒子的稱呼。杜甫《石壕吏》:“三男鄴城戍。一男附書至,二男新戰(zhàn)死。”“息”的本義是生殖繁衍,引申為子女之稱,如“兒息”“子息”“息男”“賤息”“弱息”等。例如《史記·趙世家》:“老臣賤息舒祺最少。”“賤息”即兒子。“息女”指女兒,例如《漢書·高帝紀(jì)》:“臣有息女,愿為箕帚妾。”
“兒”的本義是兒童、幼孩,后稱“兒子”。古代有妻有妾的家庭,子女有嫡庶之分。正妻所生,稱為“嫡子”“嫡嗣”;群妾所生,稱為“庶子”“庶男”。另應(yīng)指出,“嫡子”泛指正妻所生之子。“嗣”的本義是繼承,表示子承父業(yè)。“嗣子”即嫡生長子,家業(yè)居首的繼承者,后多用為對別人家兒子的敬稱,如“令嗣”“哲嗣”等。
《禮記·學(xué)記》:“良冶之子,必學(xué)為裘;良弓之子,必學(xué)為箕。”大意是:冶金能手的兒子,可以學(xué)會用鐵針縫制皮衣;制弓能手的兒子,可以學(xué)會用竹子編制簸箕。后用“箕裘”或“克紹箕裘”表示子承父業(yè),青勝于藍(lán)。
另外,還有非親生子女:一是過繼之子,即本人無子,以兄弟之子為子,其地位與親子相同。二是“養(yǎng)子”“養(yǎng)女”,即收養(yǎng)之子女,也稱“義子”“義女”。義子俗稱“螟蛉之子”。源出《詩經(jīng)·小雅·小宛》:“螟蛉有子,蜾蠃負(fù)之。”蜾蠃是一種細(xì)腰蜂,常捕食綠色小蟲螟蛉。將產(chǎn)卵管刺入螟蛉體內(nèi),注射蜂毒使之麻醉,然后負(fù)置于蜂窩內(nèi),作為蜾蠃卵孵化出幼蟲的食料。古人不明了這個(gè)細(xì)節(jié),誤認(rèn)為蜾蠃喂養(yǎng)螟蛉為子。于是就將養(yǎng)子稱為“螟蛉子”了。
對女兒的主要稱呼,從古到今一直是“女”,可加排行,也分嫡庶,與男兒相似,此不贅述。自隋唐以來,在社交中稱別人之女為“愛”或“嬡”,也稱為“令嬡”“閨嬡”。對未出嫁女兒的稱謂是“處子”或“處女”。“處”,指居住、處所。所謂“處女”,即居于家中,未曾出嫁,即“待字家中”。古人對“處女”的理解,在宋朝以后,特別強(qiáng)調(diào)女性貞潔,以是否與男性有過性關(guān)系來區(qū)分是否“處女”。另外,“處子”也指男性居家不仕者,與“處士”相同,即有德才但隱居不愿做官的文人。
兒子之妻,最初稱“婦”,如《詩經(jīng)·衛(wèi)風(fēng)·氓》:“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。”大約到了唐宋時(shí)期,將兒子之妻稱為“息婦”,又作“媳婦”。兒子的子女,古今均稱“孫”,又分為孫兒、孫女。女兒的子女,稱為外孫、外孫女。天津方言稱外孫為“白眼兒”,即白眼狼的省稱,其中所蘊(yùn)含的諧趣,令人解頤。(譚汝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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