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當有重大事件發(fā)生,總有一些人拿起手機,收割“毒流量”。近日,北京房山藍天救援隊兩名抗洪搶險救援人員犧牲后,有網紅到其家中隨意擺拍,甚至在家門口“嘻嘻哈哈”開直播,引發(fā)眾怒和輿論譴責。
再早一些,杭州外賣小哥彭清林救人住院后被圍觀,多名女網友組團對其“表白”,也引發(fā)爭議和批評。
·跳橋救人小伙彭清林被多位女網友“表白”。
部分網紅這種不顧道德底線、毫無同理心的做法,最直接的目的是博眼球、賺流量。他們的做法具有很強的表演性,常常打著“致敬”的旗號,包裹著“慰問”的外衣,結果卻是收割流量、賺取紅利;
他們的行為具有很強的欺騙性,利用網友關心英雄、想要更多了解英雄的心情,美其名曰尋訪英雄的足跡,講述英雄的故事,將鏡頭對準了英雄本人或英雄家屬。不明真相的網友被直播里的畫面和故事打動,對其點贊、評論、轉發(fā),間接助推了熱度、提升了流量,卻也給了網紅騷擾英雄家屬或英雄本人的借口;
他們的行為對所有善良情感是一種傷害,同時也不排除會間接造成對英雄的一些誤解,比如出鏡發(fā)聲的目的,比如接受捐款的數(shù)額與用途等。而女網友組團向救人英雄“表白”,充斥著調侃、戲謔與對情感的不尊重,滿足了少數(shù)人的八卦欲,卻會把救人英雄推向無所適從的尷尬境地。
抗洪搶險救援人員與救人外賣小哥,都是大眾心目中的英雄。英雄事跡理應得到傳播和弘揚,英雄本人理應受到尊崇和敬重,但這些都不是也不應成為“流量密碼”。對英雄與烈士,人們是心懷敬意的,這種由尊重、懷念、感動等構成的情感,是莊重而珍貴的。
部分網紅的到來,破壞了英雄與公眾之間本應存在的樸素聯(lián)系。他們搞混了尊重與輕慢之間的界限,突破了價值觀底線,沖擊了公眾的道德觀念,不僅應被批評,更嚴重的理應受到懲處。
·部分網紅開直播消費英雄的行為遭到網友的痛批和抵制。
事實上,為推動形成良好的輿論生態(tài),中央網信辦今年7月10日已發(fā)布《關于加強“自媒體”管理的通知》。其中明確要求,對制作發(fā)布謠言,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(fā)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“自媒體”,予以關閉,納入平臺黑名單賬號數(shù)據(jù)庫并上報網信部門。
如今,相關平臺已對那些違規(guī)蹭流量、消費英雄的內容予以清理,對那些違規(guī)賬號根據(jù)違規(guī)程度分別予以警告、粉絲清理、營利能力限制、封禁等處罰。
·針對消費災情、消費英雄的行為,已有多個平臺發(fā)布公告并出手處置。
當然,廣大網友也要反思,對英雄圍觀直播、在遇難者門口“嘻嘻哈哈”為何會有市場?是誰在為這類流量買單?流量實質來自于網民,對網紅違規(guī)行為最好的懲罰來自網友的選擇。如果網紅的過分做法無人圍觀,極少有人鼓掌,沒了流量的誘惑和鼓勵,自然會讓網紅們少一點投入。如果大眾輿論對這些網紅形成壓力,他們則不能、也不敢再如此消費英雄與冒犯公眾。
此外,從長遠考慮,還應進一步完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把消費英雄的行為直接納入法律管轄范圍之內,從而徹底根除此類行為。
總監(jiān)制: 呂 鴻
監(jiān) 制: 張建魁
主 編: 許陳靜
編 審:凌 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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